陈行甲:我为什么要起诉拼多多
陈行甲:起诉拼多多这事儿,输了也要做
记者|刘小弟
陈行甲:这篇文章在某著名杂志发出来后,被要求删了稿,我觉得资本这样任意做事是不对的,所以把这篇采访稿发出来。
记者如约前往陈行甲所在的宾馆时,刚走进旋转门,这位精力充沛的公益人手持手机,三两步迎上前来。
“幸会,”他两手轻轻一拍,笑眯眯开口,“咱们上楼好好聊聊。”
这位曾因获得“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而名声大噪,后又因“急流勇退”辞职从事公益的湖北人,并不排斥“擅长与媒体打交道”的标签:“不少基层干部视媒体为洪水猛兽,这种看法不对。媒体是来帮助他们工作的。现在我从事的工作也需要媒体支持——公益嘛,当然知道的人越多越好。我不避讳这点。”
“你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什么问题都会正面回答。”在房间落座后,他两手一摊,语调快速直接。
“卖假书就是没道理”
2021年3月,几位网友辗转找到陈行甲,告诉他“有人在拼多多上卖你新书的盗版”,并给他发来几张截图。
一开始,忙于各种公益活动的陈行甲“并没有在意”。也没想到要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公道。但看到截图内容后,他觉得“拼多多上的商家太嚣张了,有必要管一管”。他开始请律师搜集证据,为起诉做准备,并在网络上公开向拼多多高层“喊话”。
“《在峡江的转弯处》一书正被拼多多的多家店铺疯狂盗版销售,销售量大的店铺已过2000册,总数已近万册。客服甚至公开承认自己卖的就是盗版书。真的是见过无耻的,没见过你们这么无耻的。”社交媒体上,陈行甲的怒火溢于言表。
陈行甲觉得,从法理上,盗版书损害了社会公义,侵害了出版社的权益,侵害了著作权人的权益,而且印刷质量低劣,也损害了读者的权益。
“黄峥怎么说也是个千亿富豪,是年轻人崇拜的偶像。如果他真的带头去做这种事,钱就是这么赚的,你不亏心吗?你就这样带着你的千亿财富去过你的逍遥人生去吗?”陈行甲表示,“拼多多平台方是商业机构,有义务保证平台不卖盗版书,如果不具备遏制盗版书的能力,那么你这个平台就不该销售书。拼多多已经是一家大型商业平台,应该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应该守住基本的社会道德底线,而不是为了流量和利益故意装聋装瞎。”
出版方人民日报出版社找到他,劝他“忍一忍”:“你这个时候公开发声的话,拼多多会立马把盗版书撤掉,然后反说你诬陷它。”
接受建议的陈行甲,开始委托律师及公证处人员进行取证及公证相关程序。
陈行甲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显示,2021年6月24日,其向曲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诉讼申请已经得到通过,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可查。
在陈行甲提供的两份民事起诉状中,陈行甲分别将进行盗版书籍销售的拼多多店铺“小小辅导图书城”及“摇钱书2”告上法庭,并认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效公司作为拼多多网络平台的运营商,对在其平台上对原告的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未尽监管之责,”因此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起诉书还显示,截止公证日,两家被起诉店铺的实际成交销共计1201件,销售金额共计17369.7元。
除要求拼多多方面赔偿因维权支出的诉讼费、公证费及律师费外,陈行甲在两份起诉书中还要求拼多多赔偿实际损失共计5764.8元。
陈行甲强调,从卖家公开承认盗版,然后又挑衅性地反问买家“第一次来拼多多吗”就能看出,这种“卖了假货还理直气壮”的态度,“已经成为拼多多的文化”。
“我是秉承着做公益的态度做这件事的,”他认真看着记者,两只手向前推去,“这件事情已经涉及到公众利益,并不是为维护我陈新甲个人权益做的。卖假书就是没道理啊。”
“拼多多放任商户售假”
“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拼多多事实上知道他的商户在这么做,但此前,他们一直在放任。”陈行甲说。
他表示,在网上与拼多多公开“宣战”后,拼多多方面曾多方面托人联系他,“找了很多人来介绍,要求当面沟通。其中还包括我非常尊敬的人”。
陈行甲觉得,正面沟通一下也好。
“当面沟通之后,拼多多来的人给我传递了两个信息,一是私下里向我道歉,第二表示对‘几个说话、做事很过分的商户已经严肃处理’了。”他边回忆边说,语速开始变慢。
“那事实证明,你们是知道你们平台内部有人在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喽?”陈行甲反问对方。对方“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
“这就说明了平台肯定能够监控到他们商户的行为,但他们没有做相应管理。”陈行甲判断。
在交流中,拼多多方面进一步提出两点:一是私下向陈行甲道歉,二是保证今后严格监控陈行甲的书的销售情况,争取说没有正品选择都不准卖,“争取我们这个平台上你的书不要再出现假货”。
陈行甲“当场拒绝了这一提议”。
“我一是不接受私下道歉,要道歉就公开道歉;二是索赔一元钱,并要求拼多多承诺整改——整改不是针对我陈行甲一个人,而是对你拼多多平台上所有假货和盗版都要做整改承诺。”陈行甲表示,如果拼多多方面愿意公开道歉并整改,他可以选择不起诉,“也不索赔了”。
在采访中,陈行甲反复强调拼多多的这位公关“人非常好,非常诚恳”。因此,他也当场向其提了“上中下”三策。
“下策”,指拼多多方面私下向陈行甲本人及出版方道歉,并承诺此类事件不会再发生,“别人我不知道,我个人肯定不会接受”;
“中策”,指公开道歉并承诺整改,“这也是你们应该做的”;
“上策”,指拼多多方面抽出一点钱成立基金会,专门支持反假货反盗版事业,“如果这样做,拼多多就不仅仅是拼多多,还是真多多,善多多”,“所谓化危为机,重塑拼多多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
“如果拼多多愿意这么做,我愿意免费给他们当顾问。”陈行甲说,“这就是最大的公益。”
陈行甲觉得,“上策”可以实现“三赢”:拼多多赢;以陈行甲为代表的受害者赢;打假机制得以建立,社会也赢。
“这就好比一位明星之前靠拍三级片出名,但成名后选择靠演技说话,‘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这对拼多多是个契机。”陈行甲表示。
用陈行甲的话说,那位公关当时听着“深受感动”:“陈老师,你的这个建议挺好。我带回去研究研究,随后给你反馈。”
但后来陈行甲得到反馈,经过高层“认真研究”,拼多多方面打算选择“下策”。
“这几条建议,他们反正都汇报上去了。但据反馈,我的‘上策’根本没有人理会——我自己觉得,这可以说算是‘嗤之以鼻’了。”陈行甲笑称。
据陈行甲说,中策曾经被拼多多方面认真考虑过,“他们还试图整理一篇通稿向我公开道歉——这是4月底的事——但在最高层被否掉了,原因是高层认为,如果‘我们向陈行甲道歉,那就需要一并向很多人道歉,这样不好’。以上都是对方明确反馈给我的。”
陈行甲觉得,这充分体现出资本的傲慢:“他们认为资本是有力量的,不管出什么事都能花钱摆平,控制导向,所以我可以不理你——你不就是个草根公益人吗?离开体制后,你还能有什么能量呢?”
“输了也要起诉”
近期最让陈行甲困惑的,是自己遭受到“网络暴力”的现实。
在与拼多多公开宣战后,网络上集中出现一些针对陈行甲的负面消息。
陈行甲无法确认类似消息的来源。用他的话说,这让他回想起十年前在巴东县工作时的遭遇。
“当时网上有几个固定的ID,对我做的任何事情都坚持从负面解读,持续了好几年,”他回忆,“基本上就是为批评而批评,反正你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不对的,就算看起来对那也是你在做秀,在装样子,至于老百姓说你好,只不过是忌惮你手中的权力而已。”
陈行甲用“困惑”形容当年的自己:“总是试图去解释,试图去说服,结果事实证明,对于那些事先就确定了自己的立场和观点的人,是很难说服的。有些事你还真的只能任其自然。”
十年后的这次“网暴”,和十年前有什么不同吗?
“感觉有一样的地方,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他思索着说。
他认为,一样之处,是对自己全面和强烈的否定;不一样的,是十年前的网暴主要在地方网络论坛上,“看得出对方主要以表达情绪泄愤为主,而且他们仇恨得更多的似乎是县委书记这个位子,只不过我碰巧是坐在这个位子上的人。”
在陈行甲看来,十年后的网络生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络已经是一些人获得巨额打赏和流量收入的地方。”
“网络攻击是不是已经成了一种营生?”他反问记者。
“有时候网暴他人可能就不一定是为了泄愤了,不信您看——每一篇网暴文章后面都开通了打赏通道,观点越激愤、越离奇,越能带节奏,也越能获得更多的直接金钱打赏和间接流量收益。当有巨大的收益在驱动有人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情绪就只是一个工具而已了。”
“当网络攻击可以成为一门营生的时候,一定会逐渐引起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视,不会任由这种现象发展。”这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表示。
就这个案子,陈行甲的律师和他有过一次交流。
“他跟我说,相关涉假的案子拼多多近期只输了一场,其余都赢了。我们起诉他的话,大概也是输。你还起不起诉?”
律师告诉他,拼多多能赢的原因在于其对“避风港原则”的使用,“平台只不过是建了一个房子,我是房子的主人而已。至于房子里的人在里面卖淫嫖娼杀人越货,我管不着。”
避风港条款最早来自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 。大意即,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包括目录、索引、超文本链接、在线存储网站,如果由于其链接、存储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在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陈行甲仍然坚持起诉:“如果赢了,这件事情就结束了;输了,我也不再上诉。但我希望以我这么一个公益人起诉拼多多盗版假货的事情能够作为一个标本贡献给社会,让我们的社会治理体系来研究,来推动相关生态的改善。”
在陈行甲看来,互联网平台属于国家社会的基础设施,“有很多公共利益在里面”。如果不承担公共利益,而是一味逐利,这种互联网企业终究走不长。
对拼多多而言,“如果以为自己只是买了一些假货而已,没有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进而忽视自身承担的公共责任,总有一天会出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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